工伤职工生活护理费如何支付?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工伤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成人员或者参加鉴定的专家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如何处理?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成人员或者参加鉴定的专家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什么是工伤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法对加班时间是如何规定的?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延长职工工作时间。企业由于生产经营需要而延长职工工作时间的,应按上述条款规定执行。
职工享受年休假的条件与假期期限? 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工伤生活自理障碍分为哪几个等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3个等级:生活**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工伤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几个伤残等级?劳动功能障碍分为10个伤残等级,***重的为一级,***轻的为十级。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怎么办?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文章地址: https://www.teamrater.com/xw/976.html